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去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在王恩来主任和高作平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对我市山区移民扶贫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先后听取了市政府和两市(县)政府的情况汇报,并深入盖州市矿洞沟镇和大石桥市黄土岭镇、建一镇进行了实地调查。今年2月份,高作平副主任带领农村委,对一年来山区移民扶贫进展情况又进行了进一步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山区移民扶贫的基本情况
移民扶贫是山区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对偏远山区居住过于分散、生存条件恶劣、公益事业落后地区扶贫对象实施易地搬迁的一种专项扶贫措施。我市自2004年开始移民扶贫以来,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采取集中安置、分散安置、投亲靠友等多种方式,共完成移民搬迁1139户,3635人,累计发放移民扶贫补助资金1875万元,使移民户的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市政府高度重视移民扶贫工作,坚持与实施城乡“一带三轴”战略、“东部振兴”战略和“青山工程”相结合,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移民扶贫工作,分管领导加强组织协调,抓好任务落实,多次召开移民扶贫专题会议,进行现场办公,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全市上下建立健全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原科级单位提格为副县级单位,建立了扶贫移民工作调度、联席会议、通报、考核、奖励、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多项制度,为推进移民扶贫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搞好摸底调查,制定年度移民计划。市、市 ( 县 ) 两级扶贫部门对全市需要移民搬迁的贫困户进行了逐户调查,建立了扶贫移民台账,做到户有脱贫卡片,镇、村有脱贫扶贫表册,市有数据资料库,实行档案化管理。据调查,全市符合移民扶贫条件的贫困户主要分布在东部山区15个乡镇,191个行政村,共7969户,其中盖州市3823户,大石桥市4146户。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两市(县)分别制定了《移民扶贫年度推进计划》,保证了移民搬迁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
(三)整合扶贫项目,筹措搬迁安置资金。2010年以来,我市相继下发了《关于推进山区扶贫开发,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进山区富民工程的实施意见》和《关于东部振兴战略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移民扶贫工作力度,积极整合扶贫项目和资金。2013年,3个移民新村共整合民政减灾安居工程、因灾倒塌房屋重建、定点扶贫和移民扶贫等项目资金1760万元,集中用于移民搬迁安置。大石桥市整合土地增减挂钩新村建设资金5亿元,民政安居减灾工程资金300万元,争取扶贫康居工程资金610万元,有效提高了移民扶贫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
(四)结合扶贫康居工程,开展移民搬迁试点。2013年,省政府实施扶贫康居工程试点,下达我市5年山区移民任务2826户,我市确定盖州市榜式堡镇大庙沟村、梁屯镇梁屯村和大石桥市建一镇黄丫口村作为试点,采取统一规划布局和户型设计,当年共完成移民搬迁131户、425口人。试点新村建设既适应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又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极大地提高了贫困农民的生活质量,为移民搬迁工作的开展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建一镇黄丫口村移民康居工程采用独门独院的二层楼房模式,为搬迁农民围绕当地旅游业,发展农家院饭庄等餐饮服务业开辟了致富途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领导干部认识不足。特别是乡村领导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和依赖思想,工作积极性不高,思路不宽,推进力度不够。2013年虽然完成了131户移民搬迁,但是按照省政府下达我市近5年的2826户移民搬迁任务,差距较大。
(二)全市移民扶贫缺乏总体规划。目前,我市的山区移民扶贫还没有制定具有指导性的统一规划,移民搬迁工作在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和完成时间上没有明确要求,缺乏长远性的规划布局、扶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三)移民搬迁资金供求矛盾突出。随着劳动力成本、住房及公共设施建设成本的增加,市、县两级财政资金投入和搬迁农民出资有限,资金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成为制约我市移民搬迁的最大瓶颈。
(四)农民搬迁后就业和致富难度大。搬迁后的农民由于受家庭劳动力结构和致富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很难寻求新的就业途径和就业岗位,家庭收入来源难以保障,面临就业与增收的双重压力,仍有后顾之忧。
(五)扶贫工作机构力量亟待加强。两县虽然成立了扶贫办,但只是各有一人负责,没有必要的交通工具,山区乡镇没有专人负责,不适应艰巨而繁重的移民扶贫工作需要。
三、今后工作意见与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一是各级政府要切实提高对山区移民扶贫重大意义的认识,纳入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研究和谋划。深刻认识到实施移民搬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山区农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有效途径,是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长远大计。要坚持移民扶贫与实施“东部振兴”战略相结合,与农村城镇化建设相结合,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同步推进。二是要进一步拓宽移民扶贫工作思路,开阔视野,克服消极畏难情绪,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三是要做好群众工作,注意工作方法。一方面,要强化典型宣传,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和教育群众消除故土难离的心理;另一方面,还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搞强制搬迁。四是要建立市(县)、乡分级负责制,实行上下联动组织实施移民搬迁。充实两市(县)扶贫机构力量,山区乡镇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搞好配合,加强资金使用、规划建设、用地审批、户籍制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协调,形成合力推进移民搬迁的良好局面。
(二)科学制定移民扶贫规划,创新搬迁安置方式。要组织对符合移民搬迁条件的农户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按照居住分布、劳动力结构、收入来源等家庭情况,分门别类,摸清底数,为实施分期分批搬迁提供依据;要抓紧制定《营口市移民扶贫规划》,明确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同时还要研究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要以完成省政府下达的5年移民搬迁任务为重点,加大推进力度,制定年度搬迁计划,创新搬迁安置方式,合理确定搬迁地址,搞好规划布局,采取多种方式,使搬迁地址的选择,逐步由本村向当地乡镇、县城及其所属开发区延伸。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形成多元化投资机制。要紧密结合省里实施的“移民康居工程”和“民政减灾安居工程”,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的同时,切实加大市、市(县)两级财政资金投入,要在预算内安排移民扶贫专项资金,并随着移民搬迁规模的不断扩大,逐年有所增加;要进一步加大有关移民扶贫项目和资金的整合力度,大力提倡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移民扶贫,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搬迁农民适当出资,形成多元化投资机制。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移民新村条件。移民新村建设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组织实施道路、供排水、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统一考虑方便就医、子女上学等公共服务问题,提高移民新村的建设水平;有关部门要为移民搬迁创造便利条件,优先保障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公共服务设施与移民新村联网,使贫困农民真正感受到搬迁后居住环境的新变化、生活质量有新提高,增强幸福感。
(五)为移民户广开就业门路,解决后顾之忧。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安排好移民户的生产和生活,及时引导搬迁农民对承包地、柞蚕场、山场等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保障其承包收益;要根据搬迁农民家庭人口和劳动力情况,积极为其提供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就业培训,提高搬迁农民的致富本领,保证他们有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移民扶贫目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