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情况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张宝东陪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唐心恩,副主任曲广明、董建国、高作平、车轲轶、王辉、梁永富、王庆珂,秘书长姚明,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先后对大旱河双宏桥段河道清淤工程、大清河三桥城区段河道治理工程、大清河团甸镇石佛段治理工程进行了实地检查,现场听取了有关部门负责人关于河道治理工程规划、实施情况的介绍,并着重了解了河道保护、资金投入等方面情况及河道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了解,我市有大辽河、渤海岸和黄海岸三大水系七个流域,大、中、小型河流113条。2013年《辽宁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不断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河道建设资金4.21亿元,整治河道长度89.33公里,治理大、中、小河流9条。我市先后完成了大辽河营口市城区渡口至成福里段防洪治理工程、大旱河清淤工程、西大清河(周家段)治理工程等重点河道建设,整治后防洪能力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