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办理属于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及其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质询案。并提出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二、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及其人大常委会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重要问题和事项的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对市有关部门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报告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五、负责同本委员会委员的联系,组织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视察、执法检查、调查工作,开展法律和工作监督。
六、定期组织召开与市有关部门的工作联席会议,加强联系,沟通情况,协调工作。
七、办理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的征求意见工作,并提出修改意见。
八、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办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任委员:金永日
下设一个科: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