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控告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负责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对外接待工作。
二、接待受理信访人的来信来访,向信访人宣传法律、法规、政策。
三、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信访案,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督办信访案件。
四、及时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群众的要求、意见和建议,提出处理意见。
五、指导、联系市(县)、区人大常委会机关的信访工作。
六、协调有关机关及时处理好信访案件。
七、健全和完善信访登记、统计、总结、归档工作,使信访案件做到日清月结。
八、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