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8日营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杨国富为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决定任命:
李红文为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朱文铎为市交通局局长;
侯波为市商务局局长。
任命:
都大鹏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孟宪云、谢培勇、王晓峰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丽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庭第三庭庭长;
王振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第二庭庭长;
张秀芬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监督信访办公室主任;
苏毅为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夏克超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
高溟莲为市人民检察检察员。
批准任命:
王成勇为老边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决定免去:
迟成君的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兴邦的市交通局局长职务。
免去:
徐成大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吴恩成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张哲、焦仲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丽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夏克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王振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张秀芬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苏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周启义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薛德龙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