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八、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根据自己情况编写主要职责)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讨论决定本市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项;决定对本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的部分变更;决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监督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市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受理人民群众对营口市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在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捡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决定代理人选;决定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的任免;在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人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的职务;在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常务委员会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人选,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提名,常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营口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营口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信息网络中心
第二部分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营口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893.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893.7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3.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696.21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417.8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26.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02万元。
2.项目支出278.36万元,主要包括人大会议等业务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97.52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营口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9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85万元,项目支出278.3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696.2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0.6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61.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5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0.68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892.32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7.88万元,主要是车辆费用等支出。
(3)人大会议支出99.62万元,主要是人代会等支出。
(4)其他人大事务支出70.86万元,主要是办公用品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4.06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9.72万元,主要是离退人员工资等支出。
(2)死亡抚恤34.34万元,主要是死亡抚恤金发放等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61.97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61.97万元,主要是医疗保险等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69.5万元,包括:
(1)住房公积金67.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等支出。
(2)购房补贴1.9万元,主要是老干部房改补贴等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5.8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84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减少76.91万元,下降51.7%,主要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的减少。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3.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用水的购置,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3批次,70人,3.99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85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6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人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71万元,比2015年减少169.06万元,降低32.6%,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运行费用减少;精简了部分委办室的专项业务,对应专项费用未发生。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人大常委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1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人大常委会共有车辆26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